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西宁代办处

阅读次数: 次 发布日期:2017-07-17

1.按照国家局专利申请受理工作规程规定的专利申请受理范围,接收、审核、处理专利申请文件。

2.开展专利申请加快审查工作。

3.按照专利费用收缴管理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缴专利费用,确定缴费日,开具专利费用收据。

4.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。

5.在保证数据准确前提下,按照规定按时定期向国家局受理处、收费处上报数据,邮寄申请文件和票据,转交收取的专利费用。

6.开展相应的专利申请查询、咨询等服务性工作。

7.完成国家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
主任:贾成林   成员:李嘉卉、梁莹、曾倩、赵静、都青雯

电话:0971-63109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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