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一八六号

阅读次数: 次 发布日期:2013-04-17

为了方便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当事人,提高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处理效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、《专利审查指南》和《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》,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开通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电子请求系统。

自2013年4月26日起,专利申请人可以以电子文件形式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;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;针对该日或以后提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,专利权人可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文件。

以电子文件形式办理复审或者无效宣告手续的程序和要求,参照《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》执行。

无法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的证据或者实物,可以单独提交至专利复审委员会。

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