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;
二、不得发表造谣、诽谤他人的言论;
三、不得发表未经证实的消息,亲身经历请注明;
四、请勿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、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;
五、本信箱只用于知识产权局和公众之间的交流,请勿发表与知识产权工作无关的留言;
六、本网站拥有发布、编辑、删除网上留言的权利,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的留言将予以删除;
七、如在本栏目留言,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